可以。
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通过修改章程而使公司存续。
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第181条规定: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