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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意外毁损,谁来承担损失

发布时间:2023-09-09 14:26:49

标的物意外毁损的,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如果标的物意外毁损如果是由于卖方或者买方自己原因造成的,由买方自己或者卖方自己承担。

标的物意外毁损,谁来承担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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