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侮辱人民币法律法规

侮辱人民币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23-09-09 14:45: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侮辱人民币法律法规

(一) 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 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侮辱人民币法律法规

(四)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至3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至5万元的罚款。

温馨提示:
本文【侮辱人民币法律法规】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