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拍卖的房屋没有房产证的,并不影响房屋的过户登记,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作为办理产权登记的有效证明文件。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