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协议书是当事方签订的调解书,不是法院制定的,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基于离婚调解协议书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