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存续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是什么

存续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9-09 11:20:51

存续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存续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是什么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各方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包括与哪个或哪些公司合并、合并的方式和资产合并的基准日。

4、合并协议。

存续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是什么

5、验资报告和合并后的存续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6、修改后的存续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的证明。

存续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是什么

8、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条,公司形式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温馨提示:
本文【存续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是什么】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