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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追诉的时效

发布时间:2023-09-09 14:52:44

治安处罚追诉的时效是六个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治安处罚追诉的时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继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被侵害人在违法行为追究时效内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追究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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