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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赔偿主体是谁

发布时间:2023-09-09 15:34:22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

(一)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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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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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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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赔偿主体:

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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