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期间,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金,同时也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是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并获得自用工之日第二个月起的每月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