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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程序

发布时间:2023-09-09 14:59:22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决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程序

与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相比较,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的特点是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先行处理程序是指赔偿请求人请求损害赔偿时。先向有关的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有关赔偿的范围、方式、金额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或由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从而解决赔偿争议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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