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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置房的买卖,公证是否安全

发布时间:2023-09-09 11:32:57

关于安置房的买卖,公证是安全的。公证了效力更好。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但实际中大多数时候是没有公证的。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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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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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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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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