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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

发布时间:2023-09-09 15:02:19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的,房产归属如下:

1、房产是属于死亡一方个人所有的,死亡后,其房产是属于遗产,有遗嘱、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

2、该房产是属于二婚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死亡后,应当先将房产一分为二,一份归二婚配偶所有,另一份作为遗产,有遗嘱、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嘱、遗赠或遗赠扶养协议,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房产归谁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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