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假释不需要委托律师,只需要先由犯人服刑的监狱向监狱有关科室呈报,经过相关程序审批,然后上报所在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予以裁定,然后就可以对犯人执行假释。
减刑假释,是由执行机关提出的,不是由犯人申请就可以办理的,所以不需要委托律师。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