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的起草应该包括以下的内容:
1、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写明承租方和出租方的身份信息;
2、合同应写明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面积、地理位置、住房用途等;
3、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清楚租金和押金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
4、还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好违约责任及合同生效时间。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