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系安全带有如下处罚形式: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
2、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