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包括: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应当由仲裁主管的。
7、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
8、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案件。
9、一事不再理。
10、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