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借款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认定

借款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3-09-09 14:48:40

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达成口头协议时成立,但借贷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合同已经生效。

借款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认定

只有当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时借贷合同才生效。如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借贷合意,即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表现出来的民间借贷合同,仅表明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不能证明合同的生效;如借贷双方不仅合同已经成立,且出借人实际上交付了借款,才表明合同生效。因此,以上是判断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标准,将直接决定和影响到诉讼中双方的举证责任的分配及对证据、事实的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温馨提示:
本文【借款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认定】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