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3-04-15 19:24:53

经济补偿金及二倍工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状态下十二个月的应得工资计算,即未扣除社会保险费、税费等之前的当月工资总额,但不应包括: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津补贴、福利。

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
本文【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由作者 劳动纠纷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