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未出具之前按时上下班,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作的,向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责令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