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专家辅助人,具备某医学领域的专业知识,经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在法院同意情况下,到庭对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发表意见,辅助其进行诉讼的人员。专家辅助人由当事人聘请,帮助当事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并为当事人利益进行质证和询问,与诉讼结果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