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就赔偿损失来说,它是一种民事行为,当事人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围绕它发生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责令赔偿损失是一种行政处罚,属于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