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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什么不同

发布时间:2023-09-09 14:55:40

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以下区别:

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什么不同

1.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

2.规则不同;

3.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

4.产生不同;

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有什么不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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