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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适用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3-09-09 11:46:57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适用的情形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适用的情形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适用的情形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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