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范围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其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3、其他劳动者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的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