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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后被扣车辆上的货物应该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3-09-09 11:49:50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车辆因收集证据的需要而被扣留的,车上所载货物不能被扣留,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该货物;

发生事故后被扣车辆上的货物应该怎么处理

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

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发生事故后被扣车辆上的货物应该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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