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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要付给“精神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3-09-09 14:55:18

存在下列情况应当给付精神损害赔偿:

1.侵害他人人格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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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侵害他人身份权的。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拥有某种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

3.侵害财产权造成精神损害的。

4.侵害婚姻关系造成精神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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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侵害死者权利,使其近亲属遭受精神的痛苦的。

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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