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从以下几项条款的规定描述一份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等;
2、双方协商一致的标的;
3、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
4、标的物的价款或报酬;
5、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
6、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