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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9-09 11:48: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犯罪后主动报案,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都视为自动投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是什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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