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合理。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的是完全、充分的对物的支配权。
如果房屋登记在产权人名下,购房出资人出资属于赠与,那么就无权主张房产权利。
如果购房出资人出资属于赠与并且登记人名字一致,则有权主张房产权利。
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