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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有公章的欠条谁负责偿还

发布时间:2023-09-09 15:04:41

盖有公章的欠条由欠款单位负责偿还。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盖有公章的欠条谁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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