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骗婚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但是骗婚的同时,又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的,可以为认定婚姻无效的。
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婚姻的行为,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我国法律规定因欺诈缔结的婚姻属于不可撤销婚姻。如果骗婚同时存在无效婚姻的情形,就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如果对方是从其他方面进行骗婚的,不能申请婚姻无效,只能去离婚。
借婚姻骗取财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行为以刑律处理。实践中判断是否是骗婚,首先应该从双方是否结婚,其次要看对方是否骗了一定数额的财物。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骗婚:
1、时间上,借结婚骗取钱财的主观故意发生在结婚之前;
2、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
3、骗取的钱财归属上,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遭遇骗婚,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
1、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
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
二是事实上重婚,有两种情况:
(1)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但是对少数民族婚龄有特殊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