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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发布时间:2023-09-09 16:14:23

1、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2、申请回避;

行政案件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3、进行辩论;

4、提起上诉;

5、在诉讼中原告可申请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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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原告有放弃、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变更或撤销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但无权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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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可向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员发问;

8、可查阅庭审材料;

9、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证据或财产保全措施的权利。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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