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因商家不合格产品或劣质服务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提供不合格产品或劣质服务的经营者予以赔偿。
消费者可以请求的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致人残疾的,除上述几项以外还包括:
生活补助费、残疾人生活自助用具费、生前抚养人、赡养人的生活费和残疾人赔偿金。致人死亡的还要支付丧葬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