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强制划拨;
2、强制扣缴;
3、强行退还;
4、强行拆除。
(二)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1、强制拘留;
2、强制传唤;
3、强制履行;
4、遣送出境。
(三)对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