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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金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09 16:17:25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根据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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