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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9-09 15:29:09

婚姻无效,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后因该婚姻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无效的事由仅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三种情形。

具体地说,无效婚姻的情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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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需要注意的是,民法上所指的重婚仅限于法律重婚,即已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后又再次与第三方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后仅与第三方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但未与第三方办理结婚登记,这一情形因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法律关系,不构成《民法典》的重婚,但可能构成刑法意义的重婚。

(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

(3)明知对方有配偶又与对方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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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还应包括拟制直系血亲。

1.直系血亲:指有直接血缘关系的自然直系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拟制的直系血亲:没有血缘关系,但法律给予其与自然血亲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例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例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胞的、同父异母的、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不同辈的叔伯与侄女、姑姑与侄子、舅舅与外甥女、姨妈与外甥之间;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辈份相同的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

三、未达法定婚龄:

《民法典》规定法定婚龄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已经取得登记的,属于无效婚姻。

属于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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