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被注销的,三年以后可以重新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吊销和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登记资料保留两年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