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

发布时间:2023-09-09 15:31:36

未婚同居,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于同居财产的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1、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财产,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

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

2、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民法典》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因此,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依按份共有处理。

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也就是说有约定还是按约定分,没有约定那就按能确定的出资额分,不能确定出资额的那就推定各占50%。

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

对于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 则需要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同居时间的长短、各自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发生经济混同,进而能够确定财产的归属和份额。

3、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4、恋爱同居期间赠与的财物,应当区分是一般的恋爱赠与还是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与。

司法实践中,对于给付的大额转账、房屋、汽车等大宗财物,已经超出了双方日常交往的范围,通常会结合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基础、有无见过双方父母、达到谈婚论嫁的程度等,来判断两人达成的赠与合意是否以结婚为生效条件,最终确定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彩礼,构成彩礼的,赠与方才有权要求返还,当然是否全额返还,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

如果不属于彩礼的范畴,就应视为一般的赠与行为,无须返还。

恋爱关系中的财物赠与具有增进感情的特殊目的性,一方自愿给付的财物,如烟酒、衣服、挎包、手表、化妆品等礼品,或者为共同就餐、旅游等支付的未超出日常人情往来范畴的消费性支出或生活开支,可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温馨提示:
本文【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