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购房合同丢了危害大吗

购房合同丢了危害大吗

发布时间:2023-09-09 12:13:54

1.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若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购房合同丢了危害大吗

2.在购房 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3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若此时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4.如果购房者及时办理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用担心因丢失收据和合同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温馨提示:
本文【购房合同丢了危害大吗】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