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费申请退回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向做出该法律文书的法院申请诉讼费退费。退费申请业务由案件承办法官或者法院的退费窗口受理和初核,经审判人员复核无误后,交法院财务部门核对并办理诉讼费退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