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费用只公示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其余内容不需公示。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小区物业费采用包干制收费方式,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