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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应该要怎样处理

发布时间:2023-09-09 12:00:31

劳动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应该要怎样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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