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1.转让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经发包方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和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只需向发包方备案即可。
3.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