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购物后发现货不对时,首先应与商家联系,核对货物,若是协商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采取以下方法索回货款:
1、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2、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3、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