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流程是:
1.当事人签订土地权利转让的协议后,可以按照约定持转让协议申请预告登记;
2.对符合预告登记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将相关事项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并向申请人颁发预告登记证明;
3.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土地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未申请土地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4.预告登记期间,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不得办理土地权利的变更登记或者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