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土地使用证10年续期的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10年续期的规定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09 12:17:54

土地使用证10年续期的规定有,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土地使用证10年续期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依据】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土地使用证10年续期的规定有哪些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温馨提示:
本文【土地使用证10年续期的规定有哪些】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