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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当事人变更的主要情形

发布时间:2023-09-09 12:13:29

法定的当事人变更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1、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他的民事权利义务将转移给他的继承人,但如果该民事权利义务具有人身专属性,则不发生当事人变更。

法定当事人变更的主要情形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或分立,其民事权利义务只能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其诉讼权利也只能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

3.法人解散,依法被撤销或宣告破产的,由其清算组织接管法人财产,了解债权、债务,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法定当事人变更的主要情形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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