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09 12:10:36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阿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七)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温馨提示:
本文【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