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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法人和校长谁负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3-04-16 01:49:19

培训学校法人和校长都有可能要负法律责任,具体要看什么行为。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反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培训学校法人和校长谁负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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