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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出口商填写要求

发布时间:2023-04-16 01:50:32

原产地证出口商填写要求: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国别;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运输方式和路线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目的地;签证机构专用栏,此栏留空;唛头及包装号;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编码;数量和重量;发票号与日期;出口商声明;签证机构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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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试行)》第二条企业向原产地证签发机构申请注册登记的同时,须提供并填制下列材料:

(一)政府主管部门授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三)原产地证注册登记书面申请;

(四)《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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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含进口成份产品工工序成本明细单》(见附件二);

(六)《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授权书》(见附件三);第一申请企业允许授权三名申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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